2014-3-21 18:11
LiLily_Li
丫環和男主人:古代丫環如何面對男主人的性侵?
“小姐身子丫鬟命”,將小姐和丫鬟放在一起對比,更顯現了丫鬟命運的不幸。古時將婢女俗稱丫鬟,也叫丫頭,這個稱呼也許與這些年輕女孩常常梳著丫形髮髻有關吧。舊時在大戶人家做丫鬟的,一般是窮人家或是罪臣的女兒。她們被賣入有錢人家侍候主人,沒有人身自由,是終日勞碌、看人臉色的奴僕。一旦成為丫鬟,她們就同娼優隸卒一樣,只能以賤民的身份生活,在“良賤不婚”的古代社會,她們不能與良人即士農工商通婚——婢女做小妾,不能算是婚姻,因為妾在法律上不是配偶身份,與主人沒有婚姻關係。
俗話說“小姐身子丫鬟命”,將小姐和丫鬟放在一起對比,更顯現了丫鬟命運的不幸。她們是主人的財產,受主人的人身控制,不能告主、叛主,《唐律》還規定主人強姦僕婢婦女不算犯罪。雖然法律也規定不能隨意殺害她們,但主人可以減刑。因此,丫鬟們的生命和尊嚴都是沒有保證的。
[b]古代丫環如何面對男主人的性侵 [/b]——即便當丫環長到二十歲要放出去時,已經在主人家呆好多年了,被男主人性騷擾和性侵害在當時是很正常的事。
丫環,也叫做使女,或者叫做婢女,也有叫做丫頭的,是封建社會和資本主義社會的產物,是社會的最低階層。她們大都是由於家庭生活困苦而被賣到主人家裡的,也有的由於祖輩就是主人家的奴才,因而一生下來就注定是主人家裡的使喚丫頭。
中國古代生產工具落後、生產力水平低下,加上官僚和地主對土地兼併嚴重,失去土地的農民和小手工業者的生活相當困苦,面對時有發生的天災人禍,賣兒賣女現象就十分普遍。一旦自己的兒女賣給別人,就沒一點人權和人身自由,不僅終身為奴,甚至世世代代淪為奴僕,生活是相當悲慘的。
一般來說,男孩子買來做小廝,女孩子買來做丫環,在一個地主或官僚的大戶家裡,會有很多小廝和丫環。古代不少文學作品中都描寫了許多丫環悲慘的生活經歷。
明末清初文人西周生長篇白話小說《醒世姻緣傳》第三十六回中說有個叫沈善樂的裁縫,給別人做衣服做壞了,沒辦法只有將一個十一歲的女兒喜姐賣了償還別人銀子,沈家“足足要銀七兩”,誰知“領了幾家,出到四兩的便是上等的足數”,由於後來女善人晁夫人“看得中意,先出四兩,添到五兩”,已經是買個好價錢,看樣子當時花四兩銀子就可以買到一個普通的丫環。一個十一歲的女孩子正是被父母呵護的如花歲月,卻要以四兩銀子被賣給人家做丫環,其當時丫環的悲慘人生可見一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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丫環長大以後,大抵有三種出路:一是被男主人收為小妾;二是直接配與同樣身份的小廝;三是轉賣嫁人,同淪為男主人的小妾。第一種情況對於丫環來說是最好的結果,因為買得起丫環的人家,畢竟是有一定的經濟基礎的大戶人家,作為男主人的小妾,以後會衣食無憂的,這對於古代的上無片瓦、下無寸土的丫環來說是解決了一生的問題。但是,作為小妾,同樣是主人家的丫環,不僅要受到男主人為所欲為的驅使打罵,還要受到女主人無端的嫉妒和責難。
當然,即便當丫環長到二十歲要放出去時,已經在主人家呆好多年了,被男主人性騷擾和性侵害在當時是很正常的事。《醒世姻緣傳》第五十五回說狄員外要買個全灶,也就是有一定廚藝的丫環,童奶奶找媒婆介紹了別人轉賣的,感覺符合狄員外的條件,準備試試這個丫環的手段時,童奶奶問:“你那家子曾收用過了不曾?”丫環道:“收過久了。”童奶奶問:“沒生下什麼?”丫環說:“也只稀哩麻哩的勾當,生下甚麼!”可見,當時男主人佔丫環的便宜是很正常的、被當事人和社會都認可的事情。
《紅樓夢》中第六回“賈寶玉初試雲雨情,劉姥姥一進榮國府”中寫的賈寶玉初試雲雨,就是在他的貼身丫環襲人身上試的。書中寫道:
襲人忙趁眾奶娘丫鬟不在旁時,另取出一件中衣來與寶玉換上。寶玉含羞央告道:“好姐姐,千萬別告訴人。”襲人亦含羞笑問道:“你夢見什麼故事了?是那裡流出來的那些臟東西?”寶玉道:“一言難盡。”說著便把夢中之事細說與襲人聽了。然後說至警幻所授雲雨之情,羞的襲人掩面伏身而笑。寶玉亦素喜襲人柔媚嬌俏,遂強襲人同領警幻所訓雲雨之事。襲人素知賈母已將自己與了寶玉的,今便如此,亦不為越禮,遂和寶玉偷試一番,幸得無人撞見。自此寶玉視襲人更比別個不同,襲人待寶玉更為盡心。
從這一段看來,賈寶玉和襲人都認為他們的雲雨之情是很正常的事情。男主人和丫環偷情久了,丫環自然而然的就把自己看著是男主人的“屋里人”了,所以做妾就成了她們生活的希望和理想。然而作妾的機會畢竟是很少的,大部分丫環成長到一定年齡,或配與小廝,或轉賣出去嫁人,落到什麼樣的人手裡,她們是沒有一點選擇權的,就像秋風吹著的落葉一樣,隨風飄零,至於是落到錦帳之中還是糞堆之上,只有聽天由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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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有的丫環一買來就是為了以後賺銀子的。年紀幼小的丫環,不能夠乾重活,又沒什麼技術,還得慢慢的把她養大,那麼能夠獨當一面的又要多少錢呢?對於一些有心計的主人,他們在平時的使喚中,就有意培養丫環的一技之長,比如有的針線活見長,有的灶上的活見長,等她們長大了,有了這個一技之長,可以賣個好價錢,主人不但白使喚了這麼多年,還可以狠狠的再賺一筆。
就說在小說《醒世姻緣傳》第五十五回中的那個狄員外要尋個全灶,也就是要買一個會做菜的丫環。海岱門裡賣布的頭冉有一個丫環,年齡十八歲了,腳不十分大,白淨,細皮嫩肉的,經過面試、技術考核等程序,很是滿意,最後經過討價還價,二十四兩銀子外加一兩介紹費,便拍板成交。這個叫做頭冉的賣布的老闆,把丫環當作布匹一樣做生意,從中撈取不義之財。這種情形的出現必然加劇了丫環生活悲慘的程度。
[b]附:為什麼古代稱丫環為“青衣”?[/b]
這個青衣跟戲劇中的青衣是一個意思嗎?在等級森嚴的古代社會,衣冠服飾也是分貴賤、別等級的工具。中國古代服飾制度大約是在夏商時期初見端倪,到了周代漸趨完善,並被納入“禮治”的範圍,當時的服飾依據穿著者的身份、地位各有分別。秦漢時期由於國家統一,服裝風格也趨於一致。漢代的染織工藝、剌繡工藝和金屬工藝發展較快,推動了服裝裝飾的變化,中國完整的服裝服飾等級制度也是在漢代最終確立的。
從漢代開始,統治者就從服裝的原料和顏色上對各個階層有了明確的認定。秦漢巾幘色“庶民為黑,車夫為紅,喪服為白,轎夫為黃,廚人為綠,官奴、農人為青”。這就是所謂“非其人不得其服”,“天下見其服而知其貴賤”。習慣上百姓和奴僕的衣裳基本以青色為主。丫環在古代奴僕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,為了和主人區分,對她們的服裝顏色更是嚴格規定,不允許她們穿顏色艷麗的衣裳,因此後來人們就將青衣作為丫環的代名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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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京劇中有個行當叫青衣,其實就是正旦,是旦行里最主要的角色。青衣一般都是端莊、嚴肅、正派的人物,大多是賢妻良母,或者貞節烈女之類的人物,年齡一般由青年到中年。如《祭江》裡的孫尚香,《六月雪》裡的竇娥,《二進宮》裡的李豔妃,《三娘教子》裡的王春娥,《春秋配》裡的薑秋蓮,《賀後罵殿》裡的賀後等都是由青衣扮演的。青衣人物大多是命運多舛的,有的遭受遺棄,有的生活困苦,因此服裝非常樸素,以穿青褶子為多,她們也是因為服裝特點而被稱為青衣的。
古時將婢女俗稱丫鬟,也叫丫頭,這個稱呼也許與這些年輕女孩常常梳著丫形髮髻有關吧。舊時在大戶人家做丫鬟的,一般是窮人家或是罪臣的女兒。她們被賣入有錢人家侍候主人,沒有人身自由,是終日勞碌、看人臉色的奴僕。一旦成為丫鬟,她們就同娼優隸卒一樣,只能以賤民的身份生活,在“良賤不婚”的古代社會,她們不能與良人即士農工商通婚——婢女做小妾,不能算是婚姻,因為妾在法律上不是配偶身份,與主人沒有婚姻關係。
俗話說“小姐身子丫鬟命”,將小姐和丫鬟放在一起對比,更顯現了丫鬟命運的不幸。她們是主人的財產,受主人的人身控制,不能告主、叛主,《唐律》還規定主人強姦僕婢婦女不算犯罪。雖然法律也規定不能隨意殺害她們,但主人可以減刑。因此,丫鬟們的生命和尊嚴都是沒有保證的。
但在戲劇舞台上,卻有一批率真坦誠、敢作敢為的丫鬟形象。如在荀派的《紅娘》(紅娘)、《春草闖堂》(春草)、《賣水》(梅英)、《花田錯》(春蘭)等以丫鬟為主角的劇目中,這些小花旦聰明伶俐、天真爛漫、機智潑辣,又帶有一種反抗精神。她們是小姐的貼身丫鬟,因此最能看透小姐的心事,在小姐的愛情遇到挫折時,她們總能不顧自身安危,竭盡全力為小姐與儒雅書生穿針引線,使他們的愛情得以沖破禮教束縛而有情人終成眷屬。也許在這個過程中,也體現了她們對自身價值和幸福的執著追求吧。